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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22-04-20 来源:网络转载

物业新闻网讯:

“今年4月到7月,江苏将开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这是记者于4月19日上午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获得的消息。此次检查也是继2016年江苏开展《条例》执法检查之后,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在4月19日上午召开的检查动员部署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在江苏贯彻执行的成效和不足。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秋林介绍,此次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依法推动江苏物业管理事业健康发展,助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人居生活环境的需求。

   江苏已有物业服务企业超1万家、企业从业人员72.8万人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百姓福祉。执法检查部署会上,江苏省副省长储永宏代表省政府介绍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6相关部门与会代表介绍各自领域内《条例》执行的成效与问题。

   《条例》自2000年12月24日通过,至2021年共经历4次修订,最后一次修正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20多年来,《条例》为江苏物业管理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有力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记者获悉,至2021年底,江苏全省已有物业服务企业超1万家、企业从业人员72.8万人、物业服务项目数2.7万个、物业服务面积28.8亿平米、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近488亿元。

   近年,江苏专门组织编制《江苏省“十四五”物业服务发展规划》、出台《关于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政府令形式颁布《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逐步健全机制、细化政策规定,助力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其中,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公司协同共治为主要内容的“红色物业”建设,走出了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新路径;盐城在全省探索建立房产物业巡回法庭制度,充分发挥物业矛盾纠纷诉讼绿色通道和行业协会自律功能,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多个来自江苏基层的先进典型形成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

   在社区文化活动、公益活动、垃圾分类、网格化治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第七次人口普查等工作中,物业企业也充分发挥一线作用,促进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十三五”期间,江苏累计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5000多个,惠及近500万人,工作过程中政府坚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有机结合,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同时鼓励各地采取政府托底、国企进驻、业主自治、物业共享等模式,多措并举为老旧小区、保障房小区等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提升物业管理的群众满意度。在疫情防控中,物管人员为筑牢社区防线也发挥出重要作用。据统计,全省物业行业每天约有30万员工工作在2万多个住宅小区防疫一线,为疫情防控作出重要贡献。

   物业管理存在业主参与度不高、物业服务价格调整不及时等问题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千家万户,群众诉求多,社会关注度高。江苏省住建厅厅长周岚介绍,全省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一些成效的同时,当前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如,按照《民法典》关于“双三分之二”表决、“双四分之三”或“双过半”同意的规定,对需要全体业主表决的物业管理调价、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共同管理问题,业主参与度不高,业主大会难以召开。再加上有些小区很多业主将房屋出租而不是自住,居民更难以达成共识、形成一致意见,为服务落实带来难度。

   再如,随着人工工资和物价水平不断上升,物业服务价格不能得到及时调整,物业服务企业往往通过降低服务标准来达到自我平衡,使更多业主不愿交费,造成恶性循环。又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企业准入已无“门槛”,部分小企业存在合同履约意识差、服务质量不高、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主管部门对物业企业监管缺乏有效抓手等。这些问题需要各方主体共同努力,多措并举推进解决。

   责任机关和基层组织是否依法履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否发挥作用等是检查重点

   作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物业管理工作也是近年来代表议案、建议反映较为集中的内容。今年江苏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就加强《条例》监督检查就提出了多项议案和提案。这些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质量呼声的反映。

   马秋林介绍,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通过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各有关方面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和服务的“急难愁盼”问题,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舒心安心的居住生活环境。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将紧扣法规要求,以推动《条例》全面有效贯彻实施。责任机关和基层组织是否依法履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否发挥作用,物业服务是否规范守信,物业使用和维护是否符合规定将是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

   马秋林另介绍,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会把执法监督和立法修法结合,加强对发现问题的研究,属于立法问题的要研究提出修法建议;属于执行问题的要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对基层提出的完善法规和政策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采纳。

   各相关部门与会代表表示,将对本次执法检查后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切实补短板、强弱项,不折不扣把《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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