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物业最新资讯,致力于高端物业发展,打造中国物业
  管理行业第一资讯平台!

事关物业费!邢台两部门印发《方案》

时间:2022-04-02 来源:网络转载

物业新闻网讯:

日前,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邢台市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结合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整治行动,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服务活动和收费行为,促进全市物业服务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根据《方案》,此次排查整治内容包括: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电梯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对消防通道日常巡查维护不到位,保洁和秩序维护不达标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违反《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相关规定,利用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 将物业费收取与电梯卡和门禁卡正常使用或水费、电费出售等挂钩,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物业费,只收费不服务或者所收取费用与提供服务质价不符;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违反《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有关要求, 未在服务项目内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物业服务企业超出合同约定收费或未按公示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违反《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济收益,不公示业主共有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以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后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无正当理由拒不移交相关资料和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

各县(市、区)是否按要求制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应用、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收费和物业服务企业市场淘汰机制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文件及贯彻落实情况;

各县(市、区)是否将本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全部纳入河北省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监管。

《方案》明确,排查整治工作时间为 2月25日至9月25日,范围包括各县(市、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住宅项目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物业服务领域相关政策文件的制定和贯彻落实情况。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建设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分类收集整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对排查出属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属地相关部门移交线索,狠抓问题整改,依法严厉查处。

上一篇:聚焦社区增值服务 物业管理行业探索发展新空间 下一篇:广州市物协: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评价分三个等级

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作者或来源机构不同意本站转载采用,请通知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备案号:沪ICP备16068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