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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省级示范点评价标准》

时间:2020-11-14 来源:网络转载

物业新闻网讯:

为了推进“红色物业”健康发展,经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委“两新”工委同意,江苏出台了《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省级示范点评价标准》。

据悉,该《评价标准》从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党员作用明显、党建阵地规范、管理服务高效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组织体系健全要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立党组织,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明确工作职责。街道社区或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员干部担任项目党建指导员,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建工作。项目党组织自觉接受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与街道社区内各类组织衔接有序、互动良好。

运行机制科学要求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辖区治理力量共同参加的多方联动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落实“交叉任职”制度,项目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作用发挥较好。

党员作用明显要求项目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特色创建等活动。主动融入属地街道社区治理网格党建范畴,组建“红色物业”党员志愿服务队,主动联系落实小区业主党员参与共建共治。党组织活动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有机融合,党建品牌特色鲜明,示范效应和社会影响良好。发挥党员业主模范带头作用,推进住宅小区共建共治共享。

党建阵地规范的要求是党建阵地布局合理、节约实用;在业主休闲场所、公共通道等重点区域,党建氛围浓厚。

管理服务高效则按照物业管理项目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标准化服务,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强化安全责任,对小区安全隐患部位严格落实防范措施、设置警示标识;做好垃圾分类、日产日清工作,公共区域环境整洁;抓好业委会党组织组建工作,支持和保证业委会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推动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融入基层治理,组织居民有序参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小区自治水平较高,业主满意度较高。

据介绍,江苏省各设区市物业管理行业党委或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要对照评价标准,对本地区申报的示范点创建项目开展一次自查自纠。2020年底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党委将会同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委“两新”工委,对各地申报项目开展现场评价验收。(住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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