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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建立物业第三方评价监理机制

时间:2020-11-02 来源:网络转载

物业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物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价技术规范》开始公开征求各方意见。今后,全省将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价监理机制,通过统一完善评价标准,提升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更有效地防范化解住宅小区纠纷矛盾。

    【作用】评价结果可作为物业选聘、纠纷处理依据

    在日常处理物业纠纷中,经常会遇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业内人士指出,物业服务质量的判定,是一个复杂、专业的内容,不是业主个人和物业公司单方面可以判定的。针对当前全省物业管理实际,亟须引入完善的第三方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提供专业“裁判”,推动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种种矛盾更好地化解。

    按照新规范,政府主管部门、业主大会或单一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对物业服务进行评价,在评价合同中约定评价内容,既可以进行物业服务整体评价,也可以进行单项评价。据了解,本次规范将更多强制性条文内容纳入评价中,促进全省各类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

    应用本规范形成的评价报告能有什么用呢?未来,将作为相关物业活动的参考依据,比如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物业服务纠纷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续签,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诚信管理等。物业项目的评价结果还可纳入安徽省物业管理服务信用平台,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物业服务评判的可靠度和公信力。

    【要求】电梯、消防管理等人员持证上岗率要100%

    为了保障第三方评价独立公正,参与者需要具备一些必备的门槛条件,同时要避免各方利益关系牵扯。

    其中,规定评价人员应熟悉物业行业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相应的物业行业专业知识,熟知行业标准规范;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5 年以上的物业行业相关工作经历;评价设施设备的人员应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

    第三方评价重点是关注服务资源、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环境服务、社区综合治理等内容。在评价中,要抓取物业服务的时序过程关键点,评价过程关键点质量的落实情况,或者对关键服务质量要素的管理水平,对照评价标准打分,得出最终评价结果。

    根据新规范要求,物业公司的电梯管理、消防管理、二次供水设施清洗等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率 100%,不能为了省钱随便安排人从事专业管理。物业公司还要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各类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 1 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业主满意度调查。

    在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方面,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按照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状况,制定维保、大/中修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比如,每半年对生活水池、水箱进行清洗、消毒; 每季度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电梯应运行平稳、无异响、对讲系统应当功能正常,视频监控设备功能完好,电梯出现故障、发生异常情况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组织修复,保障居民人身安全。

    【禁止】物业组织不得对车库私自改建、分隔和占用

    新规范还提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比如在收费与经营上,明确指出实行物业费酬金制的,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应当手续完备, 定期公布收支情况,不得侵占业主利益。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为了维护好居民小区秩序,物业服务组织不得对车库私自改建、分隔、占用等。固定停放的车辆应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无占用消防通道现象,停车场导向、警示等标识应清晰完整。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和私接乱拉电线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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