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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出台《意见》,探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红色”路径

时间:2020-09-01 来源:网络转载

物业新闻网讯:

家住滨城区北镇街道玉龙湖社区的残疾人姜某夫妇,收到社区“微心愿”行动送来的轮椅,感动得热泪盈眶,激动地说:“遇到困难有社区,生活在这样的社区真幸福。”

他们口中的幸福社区,是一个进行了“红色物业”建设的社区。近日,滨州市委组织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红色物业”建设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探索出一条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红色”路径。

打造“红色联盟”,规范管理秩序

尹洪智是京博物业党支部书记,去年6月在博兴县城东街道党工委成立街道董公社区党委领导下的“红色物业联盟”,将辖区内物业公司纳入物业联盟,京博物业党支部就是物业联盟的一员。

“成立京博物业党支部以后,物业人员对辖区内党员进行了摸排,并编入网格党支部,社区定期召开由社区、物业公司、社区居民党员参加的议事会,共商解决居民诉求,居民自治的积极性得到了很大提高。”他说。

去年以来,城东街道推进“红色物业”建设,以解决社区居民“身边小事”、“关键小事”为出发点,以有效破解辖区内部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为突破口,努力构建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的城市社区、物业公司、“双报到”单位、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等多方联动、协商共治的“红色物业”管理体系。

“一提到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少人都认为是物业服务企业依照合同履行的专业服务,这种理解过于狭隘了。”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科负责人张兵告诉记者,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是对物业区域内各种秩序的规范和管理,其中既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专业服务,还包括业主自治、社区治理和政府监管。

由此看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仅是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更需要引导各类主体主动参与,共同规范管理好物业区域内的各种秩序。

“红色物业”建设,正搭建起各类主体主动参与、协调联动的桥梁。据张兵介绍,“红色物业”以党建为引领,组织协调各部门、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党员力量,打造“红色联盟”,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联动服务机制,实现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社区治理和政府监管相结合。

以点带面,增强居民获得感

疫情期间,由居民自愿组成的红色志愿服务队成为城东街道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高鸽就是志愿服务队的一员。疫情期间的故事,高鸽历历在目。董公社区有3个老旧小区,没有物业,疫情期间值班值守成了大问题。街道党工委派出街道工作人员轮班值守,但是人员不够。志愿服务队队员们了解情况后,自觉分组加入老旧小区值班队伍,白天黑夜到处都是红马甲的身影。

现如今,志愿服务队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科技等志愿活动;为困难居民、独居老人提供水电气暖维修、管道疏通等免费服务;组织物业和社区居民服务队走进老旧小区和街头清扫卫生。通过志愿服务,社区与居民、物业与居民的距离一步步拉近,“红色物业”在城东街道落地生根,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自2019年起,滨州市在城区部分小区探索试行“红色物业”建设,取得了成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此次三部门联合印发《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红色物业”建设的十条具体措施,包括构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体系、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加强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建立物业负责人到社区报到制度、建立联动运行机制、引领物业服务管理创新、畅通问题诉求办理机制、健全物业服务管理综合执法机制、引导各类主体主动参与、分类推进物业服务管理覆盖。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进“红色物业”建设,不断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同时,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将党组织设立情况纳入业主委员会备案要求,党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和社会责任。

综合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玉龙湖社区是滨州城市建设的起步区、棚户区改造的聚集区,也是矛盾聚集区。这样的社区需要什么样的“红色物业”?社区党委副书记薛建国是居民代表,社区党委委员王华军是物业公司代表,在社区党委会上,业主和物业坐在了一个平台上对话。社区刚建立“红色物业”时,居民反映问题多达78项,当月就化解42项。

黄河家园是滨城区最早、规模较大、分区最多的居民小区之一,既无车库又无电梯。无业委会状态下运行16年,物业管理问题、设施老化同时出现。在彭李街道、黄河社区的推动下,8月5日,黄河家园业委会成立,开启红色物业建设。一张红色的画纸铺展开来,小区改造、机制理顺、加装电梯等大动作,都将接踵推进。

像这类小区“痛点”,“红色物业”专门为其“开方治疗”。张兵说,“红色物业”健全了物业服务管理综合执法机制,各县市区建立由住建、城管、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水、电、气、暖等各类专业经营企业共同参与的物业服务执法联动机制,有效解决物业服务管理职能交叉和监管缺失等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此外,“红色物业”也将畅通问题诉求办理机制,对物业服务问题、物业服务投诉,物业服务企业能自行解决的,及时就地解决;需要协调的,通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网格员和物业服务企业联动解决;难度较大的,由街道、社区召集相关责任主体协商办理,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通讯员 刘振虎 李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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