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宅物业费将上涨 最高涨幅达36.8%
物业新闻网讯:
南京物业费收费标准将迎14年来首次上调!7月16日,南京市发改委公布《关于贯彻<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南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所谓“前期物业费”是小区业委会成立之前执行的物业收费标准。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新的收费标准分为五个等级,多层住宅为每平方米每月0.5元-1.7元,高层住宅为每平方米每月0.9元-2.6元,原先最高收费标准为高层住宅的每平方米每月1.9元,此次上涨了36.8%。
你觉得物业收费标准应该怎么调,有什么建议?一起来提吧。
为何调价
14年间人力成本大幅提升
与两份征求意见稿一同发布的,还有一份修订、调整情况说明。
据悉,南京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分别制定于2005年、2006年。实施十余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物业服务领域的内部要素和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修订、调整南京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管理政策。
说明提到,南京目前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实施十余年间,南京最低工资标准由2006年的750元/月提高至2019年的2020元/月,增幅169.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均同步提高。根据成本调查结果,南京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成本中七成以上是人力成本。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在人力成本大幅提升的背景下,需要适时调整政府指导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