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物业最新资讯,致力于高端物业发展,打造中国物业
  管理行业第一资讯平台!

合肥前期物业费11月起大调整

时间:2019-11-11 来源:网络转载

物业新闻网讯:

据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关于前期物业费调整的“靴子”正式落地。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该部门与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已正式印发《关于调整合肥市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公共物业服务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合肥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收费标准从11月1日起调整,其中,最高的收费标准(有电梯的住宅甲级物业服务)调整为1.7元/㎡·月。

按照《通知》,合肥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物业类型和物业服务等级制定基准收费标准,上下浮动不超过20%。各级收费标准具体为:有电梯的住宅甲级1.7元/㎡·月、乙级1.5元/㎡·月、丙级1.3元/㎡·月、丁级1.1元/㎡·月;无电梯的住宅甲级1.2元/㎡·月、乙级1元/㎡·月、丙级0.8元/㎡·月、丁级0.6元/㎡·月。

据了解,合肥市现行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是2011年原合肥市物价局会同合肥市房产局制定的,具体为:有电梯的住宅甲级1.2元/平米·月、乙级1.1元/平米·月、丙级1元/平米·月、丁级0.9元/平米·月;无电梯的住宅甲级0.7元/平米·月、乙级0.6元/平米·月、丙级0.5元/平米·月、丁级0.4元/平米·月。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印发前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如需调整,需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业主同意。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胡霞利)

什么是前期物业>>>

前期物业服务指的是在业主入驻和业主大会尚未成立前,开发企业为了完成正常的住宅交付和管理,自行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服务主要协助业主完成新房验收、发放《业主手册》、讲解物业管理内容,负责车辆停放管理、装修管理、物业保修、卫生保洁等。

上一篇:吴建斌:房地产市场仍处于青春期 物业服务将大放异彩 下一篇:呼和浩特签订物业服务领域乱象治理目标责任状

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作者或来源机构不同意本站转载采用,请通知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备案号:沪ICP备16068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