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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举办新《物业管理条例》的培训

时间:2019-03-26 来源:网络转载

物业新闻网讯:

据长宁区消息: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2018年11月22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提议,并确定了从2019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了让居民区相关人员了解新修订的条例,日前,新华路街道邀请了专业人士举办了一场《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培训。

 

 

 

 

培训从新修订物业管理条例的概述、具体条款以及条款中所涉及的业委会、业主、物业公司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不少聆听的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专业人士的讲解让他们对新修订的条例有了更深入、更直观的理解和了解,对今后的工作很有帮助。

 

培训中,市房管局物业处的专业人士还从业委会的组建、换届、选聘物业,维修基金、公共收益的使用,物业企业的信用管理、物业公开招标等方面以案例的形式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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