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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物业企业诚信评价有了“办法”

时间:2019-01-03 来源:网络转载

物业新闻网讯:

中安在线讯 据铜陵新闻网报道,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该委联合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制订的《铜陵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日前印发,今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行为。

  该办法明确物业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守信行为信息和失信行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守信行为信息由物业服务企业自己办理信息申报手续,失信行为信息由各区(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联合社区(镇办)、各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失信行为信息采集机制,结合投诉纠纷处理、日常检查等方式,及时采集、汇总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信息。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企业信用信息基础分为90分,经历分和业绩分分别最高记5分;对守信行为信息加分,共列有20项内容。对失信行为信息扣分,共列有39项内容,主要为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处理决定,或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认定违法、违约的信息。同时,对企业存在3类较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将直接判定信用等级为D级,责令限期整改;对企业存在4类严重失信行为的,将直接定为D级,并纳入失信黑名单。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承接物业服务新项目。

  “办法实施后,每年初将依据《铜陵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分标准》,对上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进行考评打分,评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后向社会公布。被评出的信用信息分值及等级评定结果,将作为创先评优、物业项目招投标等的重要依据。”市住建委物业科负责人介绍,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对A至D级物业服务企业分别实行支持鼓励、积极引导、重点监督、重点监管等差别化管理。(徐正义 盛向锋)

  (责任编辑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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