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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智能快件箱进小区 物业不得收占地费

时间:2018-10-13 来源:网络转载

物业新闻网讯:

日前,哈市邮政局、哈市住建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智能快件箱建设推进快递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智能快件箱“进社区”难的问题得到解决。《意见》规定,无法协调场所作为快递综合服务平台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禁止持证快递小哥进小区收投快递。
《意见》明确,智能快件箱建设企业对智能快件箱应加强日常维护,物业企业为加强日常管理可适当收取一定管理费用。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适宜的场地,支持智能快件箱企业在辖区内设置智能快件箱及其他快件存储设备,并协助选择建设位置,不应收取占地费用。
◎对未设置智能快件箱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快递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在住宅小区内协调一定场所建设快递综合服务平台,对小区内快件进行集中收投。
◎对无法协调场所作为快递综合服务平台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允许着快递服务企业工作服、持工作证的快递员进入小区收投快件,并为其提供便利。快递服务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一致,经用户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快件。
智能快件箱建设企业应按照“成本共担、资源共享”的原则提供给其他快递企业使用,不得以此垄断市场,影响其他快递企业派送快件。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快递服务进社区工作中哄抬管理费用标准。
此外《意见》指出,在居住区规划等工作中考虑和安排终端配送站点和设施建设用地等问题。(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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