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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管理学会召开会议 有望参与行政立法治理行业管理乱象

时间:2018-11-02 来源:网络转载

物业新闻网讯: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王志明)制定行业标准,治理管理乱象。2018年10月27日,深圳市社会主义学院隆重举办一届五次(二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内地物业管理立法学术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高校学者、专业机构专家、具有代表性的行业从业者近170人参加大会。第一届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南山区七届人大代表、南山区新阶联执行主席曾滔高票当选会长。

本次大会有来自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著名学府十多位知名教授、近四十余名深圳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会,大家畅所欲言,针对目前中国内地物业管理乱象频发、行业立法滞后的现状提出专业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要积极参与行政立法,更加主动为政府提供专业服务,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本行业的发展趋势报告、提出行业经济政策、制定行业标准;其次,专家强调要争取政府的支持,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举办各类物业学术专题节目,增强市民对行业的了解和理解;在行业学术研究领域主动服务于企业和从业者,规划行业发展,提升行业竞争力,维护行业企业、从业者和业主居民的合法权益。

学会于2012年成立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根据《深圳市十三五规划》中加强基础创新能力建设,继续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发挥特区先行先试的重要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具体要求,以原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深圳市社科院副院长葛洪和深圳市百年物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智慧城市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滔为首的多名物业管理行业资深从业者于2012年4月发起筹备“深圳市物业管理学会”。

在申报过程中,学会筹备组广泛发动群众,得到了广大从业人员的普遍认可,学会会员服务于深圳约一千七百家物业服务企业及市内各个区、街道近六千余个七千个住宅小区、工业厂房、商业广场等不同类型的物业项目。学会会员工作在行业一线,涉及社区多,并且服务项目档次丰富,与群众及政府各基层组织联系紧密,会员的意见可以较为全面地反映行业从业者思想动态。

学会资质深厚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

学会是目前中国内地唯一的城市物业管理学术研究法人社团组织,在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和社会科学领域有着较为重要的学术地位。学会永久免收会员会费,是全国知名公益性学术社会团体。此外,学会拥有全国会员超过四百人,由各高校教授讲师、知名研究机构学者、资深房地产及物业服务企业职业经理人、具有代表性的业主委员会代表组成,会员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强的学术理论积累,有着专业的职业操守与深厚的学术研究底蕴。

经市社科联和市民政局批准,学会筹备组于2012年12月顺利组织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章程和选举办法,选举出以市社科院原副院长、市社科联副主席葛洪同志为核心的第一届理事会;2013年3月收到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葛洪同志兼任学会会长的批复,5月获得市民政局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学会的成立为全国提供先行典范

物业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已成为关涉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主要因素。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也是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的起源地,发展物业管理学术组织有着显著优势。目前我国尚未有类似的具有代表性的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学会,深圳市物业管理学会的成立,为广东省乃至全国提供了一个积极正面的先行典范。

深圳市物业管理学会将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对现阶段中国社区治理和物业服务的新模式、新技术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面对未来的机遇和挑战,学会将主动适应形势,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带领广大深圳物业服务从业者,在市社科联的指导和市民政局的监督下,埋头苦干,使之真正成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有作为”的群众团体,更好地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在社区建设中的骨干和生力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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